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炜受贿案在沪宣判
中国新闻网·2025-12-24 11:59

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炜受贿案在沪宣判 中新网上海12月24日电 (记者 李姝徵)12月24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 开宣判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曹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 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 12月24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 炜受贿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被告人曹炜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事务 部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 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或者 租赁房产、合作经营、承接工程、职工入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 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6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曹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 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