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中国新闻网·2025-12-24 06:51
政策核心内容 - 宁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17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以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并满足多样化需求 [1] - 该政策在西部率先出台,为全国第2个发布此类政策的省区 [1] 服务供给架构 -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集中托养服务供给架构,将精神类与非精神类重度残疾人区分不同机构进行托养 [1] - 精神类重度残疾人主要依托具备条件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托养 [1] - 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区分就业年龄段和非就业年龄段,分别由相应托养机构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1] - 所有托养机构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为其他有需要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1] 服务覆盖范围与模式创新 - 将重度残疾人和就业年龄段三级、四级智力及精神类残疾人纳入需求摸底范围,分层分类建立服务需求台账 [2] -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服务范围扩大至非就业年龄段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2] - 探索推广“邻里照护”模式,就近安排具备照护能力的轻度残疾人作为照护员,为无人照料或家庭照护能力不足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2] - 推动“签约合作”模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 [2] 支持保障措施 - 各级财政部门需统筹使用残疾人事业发展等资金,加大对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支持 [2] -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2] - 将托养照护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计划,以提升服务水平 [2] - 依托相关信息系统整合数据资源,实现“智慧管理” [2]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服务体系、运营机制、医养结合、智慧托养、人才培育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