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公司新民镇营销服务部
金投网·2025-12-24 04:58

监管批复与机构调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新监管分局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批复,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公司新民镇营销服务部 [1] - 该批复是针对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提交的《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公司新民镇营销服务部撤销的请示》文件作出的正式回复,文件编号为国寿人险辽发〔2025〕394号 [1] 撤销后续要求 - 根据监管批复,该营销服务部在接到文件后需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1] - 该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阜新金融监管分局缴回其经营许可证 [1] - 公司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机构撤销的相关后续手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