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股权进展公告

交易概述 - 为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主业、防范运营管理风险,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60%股权 [1] -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相关公告 [2]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1][3] 交易进展与定价 - 标的股权于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公开挂牌,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天津开发区聚泰工贸有限公司 [3] - 物流发展于2025年12月23日与聚泰工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252.43万元,与账面值相比溢价0.06% [3] - 交易价格与挂牌价格一致,均为2,252.43万元 [1][3] 交易对方情况 - 交易买方为天津开发区聚泰工贸有限公司 [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聚泰工贸资产总额为4,652.35万元,负债总额为801.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851.33万元 [5]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聚泰工贸资产总额为4,714.61万元,负债总额为900.61万元,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814万元 [5]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主体为甲方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乙方天津开发区聚泰工贸有限公司 [5] - 产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52.43万元,采取一次付清方式结算,乙方已支付的60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剩余1,652.43万元在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专用账户 [5] -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6] - 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项且收到变更登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7] - 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上月月末)内,经审计的盈利由甲方享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8] -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同等保证金金额,乙方违约则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 [9] - 若一方逾期配合产权交割或支付价款,每逾期1天需按转让价款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 - 合同自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