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3年的物业费突然翻倍,潍坊一商业街上调物业费,商户难接受
齐鲁晚报·2025-12-23 15:12

事件概述 - 潍坊吾悦广场商业街(十佳商邨)的物业公司潍坊十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方面通知将物业管理费从6元/平方米·月上调至13元/平方米·月,涨幅超过116% [1][2] - 物业费上调自2026年9月28日起执行,并要求商户一次性预缴一年费用 [2] - 部分商户因未按时预缴物业费,遭遇了物业公司的断电措施 [1][4] 物业费调整争议 - 物业方理由:物业公司声称,前三年(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为“商业培育期”,期间处于亏损状态,由供应商填补亏损,故按6元/平方米·月的优惠价格收取;此次调整为“恢复备案原价”,并非涨价 [1][4] - 商户方质疑:商户指出,购房时开发商及售楼处曾承诺物业费长期按6元/平方米·月收取,且未被告知“商业培育期”及到期调价事宜 [1][5] - 合同与执行差异:购房合同中虽有13元/平方米·月的条款,但对应期限已过期(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过去三年实际收费为6元/平方米·月 [2] - 程序缺失:物业公司未提前与商户协商,也未公示成本核算或备案报告,仅以“恢复原价”为由单方面发出通知 [2][5] - 价格公示:物业公示栏长期标注的收费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 [5] 物业催费行为 - 断电措施:有商户反映,因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店铺被物业断电,在缴纳物业费后约十分钟恢复供电 [4] - 物业否认:物业管理人员否认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声称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商户只会下发催收函 [4] 商户反应与经营影响 - 商户经营压力:租户普遍表示经营压力较大,若物业费确定上调,将在当前租赁合同到期后考虑不再续租 [8] - 投资依据:部分商户表示,正是基于物业费长期按6元/平方米·月收取的承诺,才决定在此投资经营 [1] 法律与合规视角 - 收费标准认定:律师指出,物业公司长期按某一标准收费并在公示栏公示,并有持续实际履约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双方认可的有效收费标准 [8] - 调价程序:物业费调整应视为变更合同,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单方面通知调整不符合法律规定 [8][9] - 催缴限制:物业公司不得以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 [9] 项目与公司背景 - 项目信息:潍坊吾悦广场商业街(十佳商邨)由潍坊茂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总层共三层,涵盖美食、购物、娱乐等板块 [9] - 物业公司:潍坊十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负责该商业街的物业服务 [9] 当前状态 - 商户与物业公司就物业费调整事宜尚未达成一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