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胜诉!仁智股份需赔偿803万元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终审判决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1] - 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公司上诉 维持原判 公司需向120名投资者赔偿共计803万元[1][2] - 公司此前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 预计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 案件历史与进展 - 2020年9月21日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 - 177名投资者最初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索赔金额超过1770万元[1] -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驳回20人诉讼请求 判决公司向122人赔偿约803万元 1人撤诉[1] - 终审判决前 公司撤回了对其中两名投资者的上诉[1] 公司近期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3.74万元 同比下降47.95%[2] - 2025年前三季度 归母净利润亏损2115.12万元 上年同期亏损1030.49万元[2] - 2025年前三季度 扣非净利润亏损2075.57万元 上年同期亏损723.73万元[2] - 2025年前三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4.08万元 上年同期为-2346.68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