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东方(00593)已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交书面呈请
梦东方梦东方(HK:00593) 智通财经网·2025-12-23 12:59

公司除牌决定与复核结果 - 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提交书面呈请,要求将除牌决定转呈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并进行了复核聆讯 [1] - 根据上市复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发出的函件,委员会决定维持除牌决定 [1] - 联交所通知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上市地位将自2025年12月30日上午9:00起取消 [1] 公司后续法律行动与安排 - 鉴于除牌决定被维持,公司正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许可申请以进行司法复核的理据寻求法律意见 [2] -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3日致函联交所,要求在司法复核程序作出裁决前,暂缓执行除牌决定,以便为考虑及提交申请预留充足时间 [2] - 公司将继续停牌,并将适时就司法复核申请的任何重大进展及股份最后上市日期作出进一步公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