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经济观察网·2025-12-23 09:51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压实企业总部管理责任 - 要求企业总部建立并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机制,不能“只收费、不担责” [1] - 对实施统一采购配送的企业,总部需统一建立食品供货者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并落实出库发货、承运管理、门店收货联单记录制度 [1] 实施企业三级贯通管理 - 要求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均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2] - 强调风险信息上下贯通,管控措施逐级监督,确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2]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 在现行法律基础上,新增对企业总部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的法律责任 [2] - 对企业总部未按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实施检查评价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