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修订要点 - 草案核心目标是突出国家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依法编制、审查批准、实施与监督 [1][2] - 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完善国家发展规划定义,增加规定“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远景目标” [2] - 草案拟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增加规定建立健全“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 [2] - 草案增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规定编制应“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并发挥“行业协会”的辅助支撑作用 [2] - 草案结构进行调整,将原“制定”章分为“编制”与“审查和批准”两章,并在“审查和批准”章中增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程序规定 [3] - 草案将“实施”章中有关监督的内容单独成章,并增加规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实施监督的具体工作,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期评估报告的程序 [3]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修订要点 -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主要修改,包括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障、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与多项体制改革做好衔接 [4] - 本次修法旨在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为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4] - 修订聚焦关键环节,完善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夯实民航业发展基础 [4] - 修订坚持多措并举,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完善空域管理、飞行保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举措,为促进民航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5] - 修订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飞行安全保障和民用机场保护,加强民航运营主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明确禁止实施妨害民航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5] - 修订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统一国内、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针对运输总条件、航班延误和取消等问题作出规定,以提升民航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 [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每经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人大审查、批准、监督国家发展规划的职能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22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