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生效时间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该规定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1] 政策制定背景与目的 - 政策制定旨在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 回应《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2] - 当前网络销售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禁而不止 电商平台合规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网店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 亟需强化监管制度供给 [2] - 政策是对《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原则性规定的细化 旨在完善网售产品管理制度体系 明晰监管要求 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2] 政策主要内容与结构 - 《管理规定》共6章38条 包括总则、平台内经营者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3] - 明确适用范围 对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实行清单管理 [3] - 明确平台内经营者需建立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制度 并履行产品信息展示义务 [3] -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为平台内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提供技术支持 并对质量信息进行核验 [3] - 明确网络监测、风险监控、违法线索处置等基于网络销售特点的监管措施 [3] 重点工业产品范围界定 - 政策调整的重点工业产品包括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 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 [4] - 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已有专门法规规定的产品 不属于本规定调整范围 [4]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制定、调整并公布《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清单》 实行清单管理以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平台内经营者质量安全义务 - 平台内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制度 [5] - 平台内经营者需在销售页面真实、准确、清晰地展示产品名称、生产者信息、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必要警示说明等信息 [5] - 销售实施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需展示相应证书编号或链接标识 [5] - 销售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标的产品 需展示产品检验报告或其链接标识 报告需包含产品信息、检验依据、检验结果等内容 [5] - 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功能等信息必须真实、全面 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5]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质量安全义务 - 平台需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技术支持 保证信息完整展示 并对信息进行核验 [6] - 对实施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需核验证书编号、产品类型等信息是否一致 不一致则不得上架销售 [6] - 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标的产品 需核验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提供检验报告或链接标识 不能提供则不得上架销售 [6] - 平台应建立产品信息核验质量管理制度 依托编码等技术进行产品审核和溯源管理 [6] - 平台需履行监管信息自查、日常核查、质量安全监测、问题处置和报告、配合召回、配合监管执法和宣传培训等义务 [6] 针对性监管措施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销售重点工业产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 监测情况将作为确定对平台经营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频次的参考 [7] - 监管措施包括风险监控、监督抽查、违法线索处置、行政约谈、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等 以规范并丰富监管手段 [7]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央视网·2025-12-2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