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实施后,非机动车停放将依法加强管理
齐鲁晚报·2025-12-22 09:48
他表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是改善市容环境、保障通行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市民的普遍期盼。 《条例》的出台,为依法加强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于洋 12月22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烟台市停车管理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六条明确将"道路以外公共场所非机 动车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责赋予了城市管理部门。 近年来,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市民关注度很高。《条例》实施后,城管部门 将如何履行这一职责,具体有哪些管理措施?针对该问题,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淳于启 明作答。 科学规划停车点位。依据《条例》第二十二条,城管部门将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交管等部 门,对医院、学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景区周边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进行系统摸排。按照"因地制 宜、应划尽划、便民有序"的原则,尽快增补、优化非机动车停放区,并单独划定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 停放区,做到标识清晰、容量匹配。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明确了互联网租赁企业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