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潜力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评定,采取“免申即享”模式
经济观察网·2025-12-22 08:35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于12月22日印发《上海市促进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 - 该细则自2025年12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1日[1] 企业评定模式 - 潜力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的评定采取“免申即享”模式,无需企业主动申报[1] - 潜力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评定,由企业自评后,符合条件的自愿向区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