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答记者问
商务部网站·2025-12-22 07:28
调查背景与过程 - 应国内产业申请 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1] - 调查期限已延长至2026年2月21日 [1] - 调查机关通过发放问卷 召开听证会 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公开透明的调查 [1] 初步调查结果与裁定 - 初步证据显示 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等计划向乳及乳制品产业提供了大量补贴 [1] - 调查期内 中国国内乳制品产业库存不断增加 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 生产经营出现困难 [1] -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欧盟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 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且因果关系成立 [1] - 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裁公告 决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1] - 被抽样公司的初步裁定税率为21.9%-42.7% [2] - 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统一适用税率28.6% [2] - 未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适用税率42.7% [2] 中方贸易救济措施立场与对比 - 中方重申一贯审慎 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 [2] - 2025年以来 中方未对欧方发起任何新的贸易救济调查 仅对3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裁 [2] - 同期 欧盟已对华18起案件初裁征税 对18起案件终裁征税 并发起15起贸易救济调查 [2] - 仅2025年12月19日一天 欧盟就新发起3起对华调查 [2] - 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处理摩擦 [2] 后续调查安排 - 调查机关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后续调查 [2] - 将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 透明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定 [2] - 将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