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回应
中国基金报·2025-12-22 03:35

政策变动 - 山西省人民政府于12月16日发布决定,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 - 该被废止的通告曾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1] - 根据决定,该通告自12月16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标志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从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转为科学限放管理模式[1] 行业影响与协会观点 -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认为,此举是对群众节日文化需求的回应,体现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兼顾民生诉求与安全治理的科学理念[2] - 协会指出,通过明确限放时段、区域及安全管理要求,既能保留节日氛围、传承民俗文化,又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2] - 协会将积极支持和协助山西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相关工作实施,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 -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成立于2013年4月,是一个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截至2024年12月底拥有会员480余家,分布在全国25个省(区、市)[3] 政府后续安排 - 山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落实,对因文件废止需要制定替代政策措施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确保管理无空档[2] -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变动,政府要求做好宣传解读,以实现平稳过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