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述 - 商务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北京、上海、武汉等50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 [1]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提供资金补助,其中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 [1][2] 试点目标与意义 - 试点工作是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 [2] - 旨在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以改革、开放、创新激发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活力,打造消费创新发展新高地,培育消费能级提升新引擎 [2] - 试点城市建设主要考虑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并发挥消费的联动作用,以成功消费场景带动本地文旅、交通、住宿等关联产业及周边消费 [3] 试点城市遴选 - 商务部与财政部组织对各省推荐的75个城市进行了竞争性评审,最终确定50个城市入选试点 [2] 核心支持方向与举措 - 政策围绕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三大核心方向推出支持举措 [1][4] - 在首发经济领域,支持打造多层次新品发布平台,吸引国内外引领性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并向总店、总部升级,并鼓励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等领域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4] - 在消费场景创新方面,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与文娱、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合,引导重点商圈、文旅集聚区升级,推动赛事演出进商圈街区景区,发展夜间经济,并优化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等特色消费场景 [4] - 在跨界联名领域,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数字娱乐和IP孵化平台开发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等沉浸式空间,并鼓励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文博、非遗等传统资源打造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及新消费品牌开设新店、开发新品 [5]
50城获中央财政补助 消费“三新”试点全面启动
长江商报·2025-12-2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