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造假案核心事实与处罚 - 贵州百灵在2019年至2021年及2023年通过不当核算销售费用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9至2021年虚增利润 2023年虚减利润 [1] - 监管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姜伟处以50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多名高管及独立董事被处以50万至3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1][2][3]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简称变更为“ST百灵” 日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5% [1][4] 具体财务数据造假细节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人民币 虚增利润35,012.49万元人民币 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 [2]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人民币 虚增利润24,080.95万元人民币 占比达到115.35% [2] -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人民币 虚增利润6,379.16万元人民币 占比45.04% [2] -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人民币 虚减利润45,941.10万元人民币 占比93.17% [2]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与处罚 - 时任董事长姜伟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知悉问题却放任发生 未勤勉尽责 [2] - 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民被认定为主要负责人 处以350万元人民币罚款 [3] - 时任财务总监李红星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80万元人民币罚款 [3] - 其他多名业务分管副总被处以60万至2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3] - 三名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委员因知悉问题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 各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3] 事件性质与公司后续安排 - 该事件被认定为持续多年、涉及核心财务数据、贯穿多名高管的系统性信息披露违法案例 虚增比例在部分年份超过100% [4][5] -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两个条件 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且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4] 事件反映的公司治理与监管背景 - 事件折射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多重失灵 包括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监督困境 [5] - 此案发生在注册制改革深化、监管“零容忍”的背景下 大额罚单与市场禁入显示了打击财务造假与信披违规的决心 [6] - 案例向市场发出信号 完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透明是企业可持续经营与维护市场信誉的基石 [6]
贵州百灵财务造假案处罚方案出炉 公司领千万罚单、董事长被禁十年、股票将“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