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 [4] - 会议地点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 [2] 会议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6人全部列席会议,其中5人以视频通讯方式列席 [5] - 董事会秘书张媚女士出席会议 [5] -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议案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议案 [3][5]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5][6] - 所有议案均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 -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2] - 会议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6] 法律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书仪、梁淑莹见证 [6] - 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