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为平台价格行为划定“底线”和“红线”
经济观察报·2025-12-20 05:38
(原标题:三部门为平台价格行为划定"底线"和"红线") 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 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规则》明确界定了适用范围,包括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 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其中,平台经营者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 发布等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平台内经营者指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价格行为涵盖制定或变更价格、价格标示、收取费用、实施补贴等与价格相关的活动。 在经营者自主 定价方面,规则强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 项目、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干预其定价决策。 例如,禁止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系统或设定"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条件。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时,需遵循公平、合法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 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提前七日征求意见,对有重大影响的应制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