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核心内容 - 修改后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明确纵向垄断协议不予禁止的情形 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行为指引 [1] - 新规通过明确依法竞争的边界 帮助经营者判断营销行为的合法性、安全性 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9] 纵向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 - 通俗地讲 市场份额低、市场影响小的经营主体和上下游企业所做的一些经销限制行为 不会对市场竞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从而不予禁止 就是纵向垄断协议的“安全港”规则 [3] - 对于固定或者限定转售商品价格的行为 经营者在协议期间 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5% 同时协议所涉及商品的营业额低于1亿元的 不予禁止 [5] - 对于不涉及价格的纵向限制行为 规定经营者在协议期间 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15%的可以适用“安全港”规则 不做营业额规定 [5] - 达成协议的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都要符合相关市场份额标准和营业额条件 协议才不会被禁止 [7] - 如果协议涉及的商品存在多个交易相对人 需要将市场份额和营业额合并计算 再评估是否符合相应的市场份额标准和其他条件 [7] 规则影响与意义 - 之前对于纵向垄断协议都是原则禁止的 增设“安全港”规则能让经营者拥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在设定自己的商业模式时有更多选择 [4] - 一旦认定确实符合“安全港”规则 已经被立案的案件将被终止调查 如果尚未立案 就不予立案 [9] - 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9] - 为广大中小微企业释放了更多灵活发展的空间 帮助企业降低法律合规成本 激发创新活力 [9] - 对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来讲 他们的市场份额通常比较低 很可能都被纳入“安全港”的保护范围之内 因此他们在经营过程中 无论是合规成本 还是经营的广泛性和灵活度 都会大幅提高 [11]
涉反垄断执法“新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行为指引 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央视网·2025-12-20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