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意义 -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旨在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经济循环体系 [2] -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通过统一市场基础制度,扩大市场配置资源范围,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 - 依托中国14亿多人口、1.9亿户经营主体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旨在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以应对国际市场的不确定性 [3] -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防止各地搞自我小循环,并推动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实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在全国范围内的畅通循环 [3] - 通过统一要素资源市场,能更好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等方面的功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3] - 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精准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能够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3] 当前面临的主要卡点与堵点 - 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等领域壁垒较多,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新兴产业陷入“内卷式”竞争,制约了经济循环的高效畅通 [4] - 卡点堵点是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多重矛盾交织的客观呈现,是制度体系完善与现实条件约束综合作用的结果,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 [4] - 短期来看,部分区域性扶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延缓了要素自由流动;长期而言,既有的考核评价体系、财税分配机制等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成为突破发展瓶颈的现实制约 [4] - 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布局同质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程相对滞后、新要素流通规则尚不完善,这些新老问题相互叠加,凸显了改革攻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5] - 主要症结在于体制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制度规则供给仍有短板,统一性与时效性不足,部分新兴领域缺乏全国性立法;另一方面,制度规则执行标准不一,地方保护仍有空间 [5] - “内卷式”竞争表现出过度竞争、资源浪费、创新不足、效率低下等特点,根源大多来自“唯GDP”的政绩观、发展观以及不当的地方政府考核评价制度 [6] 推进建设的“破立”举措与方向 -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是“统一”,关键在“纵深”,必须用好“破立之道”,既要“拆墙”更要“建路” [7] - “破”的举措包括:破除妨碍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壁垒,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要素流通规则,清理地方保护性措施,打通技术、数据等新要素跨区域流动通道 [7] - “破”的举措还包括:消除监管标准、招投标规则的省际差异,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基础制度,降低企业跨区域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规则衔接、执法协同 [7] - “破”的举措还包括:破除财税分配、考核评价的路径依赖,确立基于区域发展实际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7] - 应补齐省际物流衔接、政务数据互认等基础设施短板,以软硬协同的举措激活超大规模市场的澎湃动能 [7] - “立”的举措包括:加快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明确制度框架,并加快制修订社会信用建设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制度标准的刚性约束 [8] - 在市场准入环节,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 [8] - 在要素配置环节,要促进要素资源公平高效配置,形成反映稀缺程度、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流向效率更高的领域 [8] - 在场景培育环节,要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强化示范引领,加快重点领域场景开放,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融入新场景 [8] - 强化顶层设计与统一立法,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等,依法保护各地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8] - 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统一的国家标准体系,重点清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中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8] - 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激励相容,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地方政府从关注本地短期利益转向注重区域长期高质量发展 [9] - 要以营商环境建设替代“政策洼地”竞赛,形成各地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生动力和强大合力 [9]
畅通经济循环打造竞争新优势
经济日报·2025-12-20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