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中国新闻网·2025-12-19 23:28

政策核心内容与定义 -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明确本国产品标准,要求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1] - 具体情形包括: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1] - 对于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1] 政策实施路径与细则 - 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中国产业发展实际制定细则 [2] - 相关部门将在征求内外资企业、行业商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分产品制定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 [2] - 政策将明确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明确成本核算规则 [2] - 政策实施将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保障标准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 [2] 市场参与与公平待遇 - 各地区、各部门需依法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2] - 严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指定品牌、限制品牌注册地或所有者,或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2] - 对违反公平待遇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以保障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外资企业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