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与人事变动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9人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赵智达先生和董婷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4] - 该人事聘任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背景 - 新任副总经理赵智达先生出生于1992年 拥有本科学历 其职业履历包括曾任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 以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部长 设备备件采购部部长 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葫芦岛合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 - 新任副总经理董婷婷女士出生于1993年 拥有本科学历 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部长 部长 现任公司经营公司总经理 [7] - 赵智达先生与董婷婷女士均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 两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无相关处罚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且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8][9] 原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副总经理王永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其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 [9] - 王永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公告日 王永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