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开烈被开除党籍

文章核心观点 - 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师范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开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已作出开除党籍、取消待遇、移送检察机关等严肃处理 [1] 违纪违法事实 - 黄开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1] - 罔顾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入职、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入股并兼职,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 [1] - 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 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 [1] 问题性质与处理结果 - 黄开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犯罪 [1] - 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1] - 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黄开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