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更新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14名董事中12名亲自出席,2名以视频方式参会,2名委托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十项议案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及2025年下半年模型参数优化更新的报告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办法、修订内部审计管理手册、2026年审计计划及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等多项议案,其中后三项已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3][4][5][6][7][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论的建议,表决时有两名董事回避 [9][10]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议案 [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理财存量资产整改计划的议案 [12] 重大关联交易:新光大中心项目回表 - 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与关联法人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有三名关联董事回避,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允合规 [12][24] - 该关联交易内容为同意新光大中心项目回表处置方案,该项目是资管新规前的理财存量资产,融资方为华恒兴业和华恒业,资金用于通州新光大中心项目建设 [14][16][21] - 项目分别于2015年6月及2016年11月投放,截至公告日项目余额为38.24亿元,其中一期25亿元,二期13.24亿元,抵押物评估价值约76亿元 [14][16][21] - 本次回表是为落实监管要求,不涉及新增授信,保持原有业务结构和融资利率 [14][16][21] - 关联方华恒兴业和華恒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 [14][18] - 华恒兴业注册资本2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0.95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34亿元;华恒业注册资本2亿元,同期总资产35.63亿元,营业收入0.22亿元 [19] -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条件不优于公司其他同类业务 [20]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17]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15][16][24] - 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对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3] 公司章程修订与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近日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6][27] - 根据核准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自章程生效之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8] - 原监事会成员吴俊豪、乔志敏、陈青、尚文程、杨文化及卢健不再担任职务 [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