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拟设多项监管指标完善险企资产负债管理 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经营 培育耐心资本
证券时报·2025-12-19 17:33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旨在通过设立新的监管与监测指标 强化行业资产负债管理 推动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1] 监管框架与背景 - 《办法》是保险业新“国十条”的配套文件 在2018年初步构建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1] -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 规范了治理体系 明确了管理政策和程序 [1] 监管与监测指标 - 《办法》设立五项监管指标 包括有效久期缺口、综合投资收益率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沉淀资金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 [1] - 新增部分监测指标 并设置差异化的预警区间 以便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2] - 净投资收益覆盖率被纳入人身险公司监管指标 用于衡量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中较稳定部分是否能够满足公司给予客户的保证利益要求 反映相对刚性的成本收益匹配情况 [2] - 净投资收益覆盖率指标等于保险公司“过去三年净投资收益”除以“过去三年负债保证成本” [2] - 监管机构明确指标阈值 对不达标的公司将采取监管措施 [2] 指标计算与政策导向 - 《办法》优化了指标计算口径 例如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对冲作用纳入久期计算 [2] - 对成本收益指标的评价周期拉长至3至5年 旨在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经营 培育耐心资本 [2] - 根据宏观经济变化调整压力情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