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保障符合本国标准外资企业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证券时报·2025-12-19 17:2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于12月19日联合发布《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1] - 政策核心要求是在政府采购中准确界定产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并保障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 - 国务院办公厅已于今年9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国将在政府采购领域正式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1] 政府采购市场概况 -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行为 [1] - 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过3.3万亿元 [1] - 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总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1.79% [1] 本国产品界定标准 - 本国产品标准是政府采购政策体系中最基础且技术复杂程度最高的政策 [2] - 明确界定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2] - 对于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即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2] - 其他产品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2] 标准制定与实施路径 - 财政部将会同工信部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制定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 [2] - 将针对特定产品制定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的相关要求,并明确成本核算规则 [2] - 政策将合理设置过渡期,以保障标准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 [2] 公平竞争与外资企业待遇 - 《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相关要求 [2] - 严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指定品牌、限制品牌注册地或所有者,以及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2] -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以保障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外资企业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