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出手,不得拒收现金!
中国基金报·2025-12-19 16:3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1] - 规定旨在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2] - 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13] 收费单位与经营主体的核心义务 -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1][2] -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法定职责要求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1][2] - 在人工方式收款或提供面对面服务时,必须支持现金支付[4] - 在线上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时,必须支持现金支付[3] - 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按规定接受现金[7] - 支持现金支付的单位应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保证现金支付顺畅[8] - 推广数字政务或商业模式创新时,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9] 特定场景下的现金服务要求 - 采取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模式的,应以适当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在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需求[5] - 采用“一卡通”结算的统一管理场所,应提供便利的现金充值和退卡服务[5] - 采取转换手段收取现金时,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5] - 全部交易通过网络完成的,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并及时告知[6] - 对偶发性未收取不宜流通人民币或对纪念币识别、真伪有异议的,应与付款人协商解决,不作为拒收现金处置[10] - 遇公众持有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超出正常清点能力时,需协商解决或引导其到银行兑换,不得以此为由拒收[11]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职责 - 吸收个人存款、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网点应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应提供柜面人工现金服务[12] - 现金自助机具的功能和数量应满足客户现金存取需求[12] - 应为一次性持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兑换的公众提供预约或分批次办理服务[12] - 应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境外人士提供现金业务办理便利,合理布设现金自助机具[12] - 应优化网点及现金自助机具布局,确保覆盖率满足社会现金服务需要[12] - 应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针对突发情况及特殊群体保障现金供应[6] - 应重视回笼人民币的整点工作,防止将不宜流通人民币对外支付[7] - 应依法依规做好大额现金存取服务,防范洗钱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8] - 银行作为收款受托方时,应支持人工收取现金[13] 监督、执行与公众维权 -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主体落实现金收付主体责任[14] - 社会公众发现拒收现金或歧视性措施,可保存证据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依法维权[15]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因拒收现金受到处罚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16]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不得拒绝、阻挠或销毁证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