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之际 江苏吴中子公司骗税案终审落槌:收缴违法所得1600万元并处罚金800万元

公司法律与财务违规事件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因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终审判处罚金800万元人民币 其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3万元人民币 同时被没收违法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 [2] - 骗税行为发生于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 子公司协助他人骗取相机、镜头类产品出口退税额约2.42亿元人民币 并通过收取每出口1美元0.1元人民币服务费的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人民币 [6]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股票于2025年12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9日 [3] 公司经营与财务影响 - 涉事子公司吴中进出口2018年主营利润为1467.39万元人民币 2019年骤降至18.06万元人民币 同比锐减98.77% 利润大幅下滑与骗税案发相关 [7] - 公司2018年曾对吴中进出口现金增资3200万元人民币 [7] - 公司当前股价为0.35元人民币 市值为2.49亿元人民币 [2] 公司治理与控制权问题 - 公司2018年实际控制人变更前的原股东吴中投资7位原股东承担了子公司退缴的1600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 [8] - 公司2018年2月控制权变更后 实际控制人应为钱群山 但公司一直未如实披露 监管机构调查后认定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 [8] - 过去四年间 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副董事长钱群英通过至少6家关联公司以贸易业务为掩护 累计虚增收入超过17亿元人民币 并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8] 投资者相关事项 - 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有权向公司主张索赔 [9] - 公司股票退市后 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9] - 律师指出 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和可主张的赔偿范围 但可能增加未来赔偿执行的难度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