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协会联合发布《承诺效果型医疗美容消费争议解决指南》
齐鲁晚报·2025-12-19 14:36

行业监管动态 -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山东省民营整形美容协会联合发布《承诺效果型医疗美容消费争议解决指南》[1] - 该指南是针对医美领域因承诺效果引发纠纷所制定的首份系统性、可操作性解决指南[1] - 指南旨在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医美效果、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1] 指南核心框架与设计思路 - 指南遵循“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解决”的全流程设计思路[2] - 指南共分为总则、消费者自我保护、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消费争议的处理及附则五个部分[2] - 其核心创新在于明确了“承诺”边界、构建了闭环解决机制与责任认定规则[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自我规范 - 消费者应增强对医疗美容服务风险的认知,形成合理期待,理性适度消费[7] -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应核实机构与医师资质、了解药械信息、查看价格、签订合同并了解诊疗风险[8] - 消费者应注意索取并妥善保存合同、知情同意书、病历、支付凭证、术前术后影像资料及宣传材料等[9][10] 美容医疗机构经营行为规范 - 美容医疗机构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制造“容貌焦虑”[10] - 机构需在显著位置公示资质、人员、价格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服务[11] - 机构应规范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实施价格欺诈[11] - 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需经批准、注册或备案,并由主诊医师或在其指导下实施项目[11] - 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充分告知消费者治疗风险等内容,并取得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11] - 机构应客观、真实、规范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制、封存本人病历[12] - 机构对服务效果作出的任何承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载入合同或知情同意书,并约定未达效果的处理措施[12] 行业协会职责与自律机制 - 山东省民营整形美容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行业规范,指导机构完善合同与评估标准[13] - 协会将推行医美“阳光码”,便于消费者扫码了解机构资质、价格、耗材等信息[13] - 协会将组织建立医美风险控制专家团,为争议解决提供专业支持[13] 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争议认定优先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效果预期确认附件等文件中的约定内容进行比对[14] - 在行业调解环节,可由协会从专家团中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专业评估意见[14] - 机构未按约定履行效果承诺的,消费者可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14] - 机构存在欺诈行为(如无证经营、医师无资质、使用未批准药械等),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15] - 争议应首先通过机构内部协商解决,机构需建立投诉接待制度并在24小时内响应投诉[16] - 消费者可向山东省民营整形美容协会申请调解,协会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调解[16] - 消费者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及提起诉讼[16] 后续落实与行业影响 -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将通过消费教育“五进”活动等形式加强指南宣传,推动其在全省落地应用[3] - 协会将联合行业建立争议快速调解机制,并运用消费体察、投诉受理、约谈、曝光等手段强化行业监督[3] - 行业机构代表表示将严格按照指南指导进行经营,明确需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并提升服务满意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