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刘大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核心观点 - 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沈阳市大东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刘大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处理 [1] 违纪违法事实 - 丧失理想信念 背弃初心使命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购物卡 组织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1] - 违反组织原则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 -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1] -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未经考察为企业出具证明文件 [1] - 纪法底线失守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在项目承揽 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财物 [1] 问题性质与处理结果 - 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 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1] -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 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 性质严重 影响恶劣 [1] - 决定给予刘大威开除党籍处分 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