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月22日起停牌1天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根据告知书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涉及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1] 公司股票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1]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 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