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1-8批接续采购报量启动:规则调整,释放了哪些信号?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19 11:48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1-8批接续采购启动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1-8批接续采购正式进入医疗机构报量阶段 山西省于12月18日发布通知 要求医疗机构在12月19日至12月29日期间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 [1] - 本次接续采购由江苏、河南、广东医保局牵头 联合全国各省份组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接续采购联盟 开展1-8批(除第6批胰岛素专项)集采接续工作 [3] - 本次接续共涉及前八批集采的317个品种 不含第六批集采胰岛素 据行业统计 涉及4943个标的和1185家企业 [1] 接续采购规则与机制的重大变化 - 本次接续采购总体实行询价方式 而非竞价 询价模式下企业报价与基准价比较 不高于基准价即可中选 理论上所有企业都可中选 业内认为询价降幅比竞价更为温和 [1][7] - 询价规则旨在稳定临床用药和行业预期 基于以往集采中选价格 并综合参考国际价格、互联网药店价格等 形成最高有效申报价和询价基准 [7] - 最高有效申报价规则:已接续过的品种 取各企业接续中选价平均值的1.5倍与最高中选价中的低值 首次接续的品种 原则上参考首轮国采各企业中选价平均值的1.1倍 [7] - 询价基准规则:已接续过的品种 以各企业接续中选价的平均值为基准 首次接续的品种 取国采中选价平均值的70%与最低中选价中的高值作为基准 并对不同剂型设置托底价格 [7] 量价挂钩与梯度带量机制 - 实行梯度带量 根据企业报价水平按不同比例获得医疗机构报量 报价不高于询价基准的 可获得不低于80%的带量比例 报价高于基准但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 也可获得一定带量比例 [8] - 设置扣量纠偏机制 原中选价格较低的产品允许适度上调价格 但带量比例相应下调 先扣减10个百分点 同时价格每上涨1% 带量比例额外扣减1个百分点 [9] - 当前未中选的产品 以询价基准的70%为基础计算价格变化幅度 对价格上浮产品按相同原则扣减带量比例 [9] - 采购周期内 新上市药品和未中选药品可申请增补 若接受本品种询价基准 可获得中选资格 [9] 对医药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 - 询价模式下 原中选品种理论上都可中选 原未中选品种和新过评品种只要接受一定降幅也可中选 预计接续后中选品种数量将增加 中选品种市场替代率随之提高 未中选品种市场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 [8] - 规则变化使得企业报价策略需相应调整 企业会结合报量情况计算最划算的报价 没有统一标准 [8] - 询价规则被认为更加科学公平 既对大企业的部分高价做了限制 又给小企业的低价给予一定机会 [8] - 全国统一的接续采购有助于缓解集采活动碎片化问题 形成全国范围内续约价格体系的程序规范 并促进支付标准建立 [4] 接续采购工作进程与细节 - 信息填报工作自10月底开启 药品范围从最初的316个增加利伐沙班口服常释剂型(2.5mg)后达到317个 企业信息填报通道曾延长开放至12月9日 [4] - 山西省发布的报量通知中拟接续采购品种为317个 与接续采购联盟发布的清单一致 但同期业内流传的河北省通知显示其填报品种范围为171个药品 存在差异 [5] - 本次接续采购周期计划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0] - 接续采购中选价格执行后 若医疗机构与企业已有采购协议且采购价格低于中选价格 可由双方协商后继续按原协议价格执行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