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历史债务问题,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将其持有的67,704,806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2.01%)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转让给债权人巢湖市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用以抵偿5亿元人民币到期债务 [3][4][13]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14.09%降至9.13%,欧菲控股仍持有5.7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3][6] - 公司同日公告,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另将20,644,096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0.61%)质押给南昌招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3]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详情 - 变动原因与方式:为偿还2023年向巢湖科技的借款及履行股票质押担保责任,欧菲控股与巢湖科技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转让质押股份进行抵债 [3][4] - 过户股份详情:过户股份数量为67,704,806股,占公司总股本2.01%,过户价格为7.385元/股,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总抵债金额为499,999,992.31元 [4][14] - 权益变动结果:本次过户后,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932,635股,占总股本比例从14.09%减少至9.13%,累计减少4.96个百分点 [3][6] - 控制权情况:本次变动后,欧菲控股单独持有194,173,473股,占总股本5.7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3] 相关协议与债务背景 - 债务背景:欧菲控股于2023年向巢湖科技借款,并以自身持有的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3] - 协议核心条款:欧菲控股提前偿还原应于2026年11月13日前到期的5亿元借款本金,截至2025年12月17日,未支付利息为0元,本次到期债务总额为5亿元 [11][13] - 质押股份情况:用于担保的质押股份共计80,126,816股,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质押登记,截至协议签署日质押登记已满12个月 [12] - 债权人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巢湖科技在完成过户手续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通过此次过户取得的公司股票 [4][20] 控股股东其他股份质押情况 - 新增质押: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20,644,096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0.61%)质押给南昌招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3] - 质押融资用途: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4] - 未来质押到期情况:剔除正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质押股份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13,946,384股,占其合计持股37.12%,对应融资余额3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的质押股份累计134,590,480股,占其合计持股43.85%,对应融资余额4.5亿元 [25] - 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告称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25] 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 控制权与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及新增质押均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管理不产生影响 [3][20][27] - 合规性:本次股份处置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处置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均已满12个月 [20] - 风险提示:本次处置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2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