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SZ):河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决定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该决定包括对公司的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 以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 [1] 违规行为一: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准确 - 公司部分暂估应收账龄未按照业务实际发生月份延续计算 导致2023年坏账准备少提214.91万元 [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杨建国 总经理杨超 财务总监付强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1] 违规行为二: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63.62万元 但迟至2024年5月24日才披露 [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杨建国 总经理杨超 董事会秘书张云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1] 违规行为三:公司治理不规范 -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未对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向股东大会说明 [2] - 董事会及股东会未对个别非独立董事薪酬进行审议 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规定 [2] - 个别公司高管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