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与中国结算发布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相关事项
新华财经·2025-12-19 09:30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在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债 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在参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应当签署相应的回 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在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应当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五、接受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应当遵守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加强对境外机 构投资者申报、交易等行为的管理。发现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债券回购交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的,应当依据委托代理协议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9日电上交所19日公告称,为了深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 在交易所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 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及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相关业务规则,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上交所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公告》要求和上交所债券现券交易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上交所债券回购业 务。 通知所称的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和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