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上海独身女子离世,远亲无法用其遗产为她买墓地?民政部门:类似案例属首次出现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19 08:44

事件概述 - 46岁未婚无子女的蒋女士突发脑出血,经远房亲戚吴先生签字并垫付医药费后手术,病情一度好转后转至康复医院,随后恶化并于12月14日离世 [1][3][8] - 蒋女士父母早逝、无配偶子女,身边无近亲属,身后事及遗产处理成为难题 [1][6][8] - 蒋女士的遗产依法将归国家所有,其远亲及好友希望用遗产为其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的诉求,与现行法规和操作流程存在冲突 [13][15][22] 遗产处理的法律框架与现状 - 根据《民法典》,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20] - 上海市2024年12月出台的《若干意见》明确,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处理债权债务后,可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判决后收归国有 [20] -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是一项新兴业务,目前缺乏成熟的规范制度,需要在实践中摸索 [20] - 对于遗产能否及如何用于逝者本人的丧葬事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缺乏统一标准,目前只能通过法院“一事一议” [15][17][22] 当前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模糊地带 - 非亲属申请承办丧事被允许,但具体操作如墓地购置的合理范围、后续维护费用承担等缺乏明确指引,执行中“无据可依” [15][23] - 亲友希望用遗产办理丧葬事宜合情理,垫付的医药费也应归还,但操作上缺乏明确依据,民政部门如何合法合规且合情合理地处置成为难题 [23] - 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在上海虹口区属首次出现,民政部门已牵头联合司法、法院等多方研究制定临时监护操作指引 [17] - 此前上海徐汇区有类似案例,法院根据照顾者的付出,酌情判定其分得部分现金遗产(130万元),但房产收归国有,体现了权利义务相匹配的原则 [21] 社会趋势与建议 - 随着老龄化程度提高和生育率持续走低,类似无近亲属的案例会越来越多 [19] - 法律人士建议,此类人群可提前采取意定监护模式未雨绸缪 [17] - 律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设定专门的紧急救助基金 [19] - 媒体指出,独身群体日益壮大,其权益保障需求亟待解决,此事考验社会对“生命尊严”的认知 [22] - 制度设计应在合法前提下,为丧葬等支出从遗产中列支提供清晰路径,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