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26项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经济观察报·2025-12-19 07:36

总体目标与要求 - 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就业优先战略 加快推进首都高质量充分就业 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1] - 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全市就业机会更加充分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就业供求更加平衡 就业环境更加友好 基本形成高质量充分就业格局 到2035年进一步巩固该格局 [2] 推动经济社会与就业协调联动 - 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 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在制定重大政策 布局重大产业 确定重大项目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和失业风险评估 [3] - 围绕首都功能定位整合教育 住房 生育 医疗 社保等政策资源 吸引急需紧缺人员特别是青年人才在京就业 并制定新就业群体友好措施 完善支持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的政策 [3] - 强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 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 人工智能等产业支持政策 扩展千亿级 万亿级产业集群以创造优质岗位 同时分领域发展生产性 生活性服务业以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4] -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推进产业协作与就业协同融合 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就业集聚区 强化“三城一区” 北京商务中心区等就业集聚效应 [4] 人力资源开发与技能培训 - 促进教育与就业协同联动 推动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 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 教育质量评估 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5] -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推进职普融通 产教融合 科教融汇 并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6] -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施技能北京培训行动 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6] -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 大力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推动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与职称 学历双向比照认定 [7] - 制定首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7] 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 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 制定北京市促进青年就业行动计划 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开发科研助理 基层服务等岗位 [8] -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推动公安和法院系统辅警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或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8] -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推动优势特色产业 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 发展民宿经济 庭院经济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9] -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和兜底保障 统筹用好城市协管员岗位 财政支持的协管员岗位安排一定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9] 就业岗位开发与创业支持 -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建立企业吸纳就业评价机制 将就业参保稳定性 增长率作为重要指标 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强化政策支持和用工服务 [10] - 培育开发就业新领域新岗位 聚焦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开发数字技术岗位 强化先进能源 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岗位挖潜 并挖掘首发经济 夜间经济 银发经济 冰雪经济等领域岗位创造潜力 [10][11] - 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重点支持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创业孵化机构 加快培育硬科技初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创业投资 银行信贷 上市融资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11] - 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制定支持平台经济吸纳就业指导意见 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 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 [11]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 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机制 制定首都就业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 促进服务资源 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 [12] - 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效能 健全北京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用人单位岗位信息采集制度 推进多部门数据共享 强化人工智能应用 [12] - 强化市场就业服务保障 建立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政策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海外区域联络站 提供全球化人才招聘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13] 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就业生态 - 保障平等就业权利 完善户籍 用人 档案等方面服务措施 消除不合理限制 开展就业歧视治理 并推动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14] - 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健全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 施行“新八级工”岗位绩效工资制 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起点薪酬 促进工资薪酬向技能人才倾斜 [14] -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和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有效治理欠薪欠保 违法裁员 求职陷阱等乱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