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里的“黑暗森林”法则
搜狐财经·2025-12-19 06:13

网络生态与用户行为 - 网络普及导致用户习惯在社交媒体分享动态与观点 但个人表达易被截图并传播至其他平台 可能引发大规模负面舆论与批评 使用户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1] - 网络成为主要娱乐重心 小事件易吸引大量关注 形成网络暴力滋生的土壤 网络暴力可导致现实伤害甚至死亡事件 例如服装店老板微博指控顾客致其自杀 [3] - 用户个人信息如住址、姓名、学校名称等若在网上泄露 可能遭遇“人肉搜索” 使网络暴力升级为现实暴力 [3] - 许多用户为自我保护 逐渐减少在公开平台的自我表达 转向私密聊天或仅浏览内容 成为潜伏的“猎人”以避免关注与非议 [7] - 用户网络行为数据被追踪 例如搜索疾病信息后 会在多个网站看到相关广告 表明用户受到商家的高度关注 [7] 互联网行业竞争格局 - 早期互联网商业生态和谐 市场潜力大 各公司专注于各自领域 如百度做搜索、腾讯做社交、阿里巴巴做电商 [8] - 行业发展至今 巨头已确立核心地盘并向外扩张 例如阿里巴巴业务已覆盖零售电商、金融支付、云计算及大数据等多个维度 [8] - 市场容量有限 竞争者如同猎人般难以相容 互联网巨头会对出现的竞争对手全力打压 [8] - 巨头自身也是潜在竞争者的“猎物” 新进入者会分析领先公司并伺机出击 例如在短视频领域 抖音迅速崛起抢占快手大部分市场份额 [8] - 互联网初创公司潜伏寻找机会 试图“开枪”击倒竞争对手 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呈现水火不容态势 一家公司崛起可能意味着竞争对手衰退 [8] - 黑暗森林法则的哲学思想已渗透互联网从业者思维 影响公司战略制定 如小米雷军曾分享阅读《三体》的体会以帮助制定公司战略 [9] 对黑暗森林法则的反思与商业未来 - 黑暗森林法则源于科幻文学 描绘了最糟糕的宇宙可能性 现实世界更为复杂 互联网完全像黑暗森林只是其最糟糕的一种发展方向 [9] - 黑暗森林模式并不完全符合未来商业文明发展方向 网络发展与交流便捷使“猎人”难以完全隐藏秘密 行业消息可能通过共同合作伙伴或人才流动共享 [9] - 行业可进一步细化 小公司可从事大公司未涉及的业务 从而实现和谐共处 [9] - 人类历史中竞争与合作始终并存 互联网领域也应如此 仅有竞争关系的社会不会存在 [10] - 竞争的残酷性不容忽视 “枪打出头鸟” 在必要时保持低调不过度显露自己是一种策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