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生效时间 -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经批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停车供需现状与规划建设 - 截至2025年6月,广州市停车泊位约437.8万个,小汽车保有量约404.4万辆,停车供需比达1.08 [3] - 要求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区人民政府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 [3] - 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储备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3] - 鼓励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以缓解景区、医院、学校、居住区等周边停车紧张问题 [3] 立体停车设施发展 - 鼓励立体停车以增加供给,对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优化审批 [2][4] - 在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 申请室外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发许可证 [4]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 - 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应在非工作时间有序向社会开放并设置标识 [1][5][6] - 开放停车场的泊位信息需接入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6]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取得的收益应按规定上缴财政 [6] - 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协调制度,推动停车资源有偿错时利用 [6] 住宅停车场收费管理 -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经批准后公布 [6] - 制定或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经营者需按议价规则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 [6]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 [6] -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住宅停车场收费水平信息 [7] - 未按规定协商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8] 停车场配建与尺寸规范 - 首次明确建设单位需按行业标准保障车位尺寸、净距,以解决“车位窄”问题 [9][10] -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时,应审核配建停车场是否符合指标和布局要求 [1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载明停车位尺寸、净距设计要求 [10] - 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前,须公示销售方案、车位尺寸和具体位置等信息 [10] 停车场运营规范 - 公共、专用和临时停车场经营者需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名称、经营者、收费标准、车位数量等信息 [3] - 需在出口及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处理异常情况的联系电话 [3]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有序开放!广州这一新规明年2月起施行
南方都市报·2025-12-19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