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协议转让核心信息 - 公司股东瑞合晟及袁作琳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向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计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45,39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 转让价格为58元/股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723.2968万元[1] - 其中 瑞合晟转让其持有的3.7733%股份 袁作琳转让其持有的2.2267%股份[1]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17日办理完毕 并于2025年12月1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5] 交易各方持股变动 - 协议转让完成后 瑞合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降至8,490,073股 持股比例变为13.6008%[4] - 协议转让完成后 袁作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降至692,467股 持股比例变为1.1093%[4] - 协议转让完成后 受让方宁波文旅直接持有公司3,745,396股 持股比例为6.0000%[4] 交易相关承诺与安排 - 受让方宁波文旅承诺 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 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2][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先生自愿承诺 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 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该承诺适用于承诺期间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的新增股份[6] 交易性质与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3]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发生变化[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