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起诉 案件已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编号为(2025)冀01民初373号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均处于被告地位 [2] - 涉案核心金额为工程欠款151,841,306.72元 原告同时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并主张在欠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3] - 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创能(石家庄)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并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4] 案件背景与诉讼请求 - 纠纷源于2021年3月签订的《华北综合制造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原告负责施工该华北综合制造基地项目 [3] - 根据原告测算 案涉工程已完工程价款为353,293,258.44元 按合同约定 被告应支付竣工结算金的97% 即342,694,460.69元 [3] - 截至起诉日 被告已支付工程款190,853,153.97元 尚余151,841,306.72元未支付 [3] 其他诉讼事项披露 -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29,914,412.31元 [4] - 其中 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金额合计为558,598.65元 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金额合计为129,355,813.66元 [4] 诉讼财务影响评估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 [2][4] - 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