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现金管理决策与授权 -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9] - 该事项已获得监事会明确同意意见,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9] 本次现金管理具体操作 -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 本次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 [2][6] - 投资产品种类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结构性存款产品 [3] -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7] 现金管理目的与影响 - 现金管理目的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收益 [5] - 公司认为该操作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13] 历史操作与到期情况 - 公告提及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赎回资金于2025年12月17日到账 [4] - 公告列出了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