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 本次已购买合计5000万元理财产品 投资范围广泛但不涉及公司股票[1][2][3]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议案 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 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 本次委托理财进展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5000万元的理财产品[2]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首发、港股通、期货及衍生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2] - 投资标的不包含公司股票 不存在利用理财产品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向公司股票的情形 亦不会发生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行为[3]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对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4] - 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4] - 公司通过内控流程规范投资行为 筛选信誉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并对投资产品准入进行严格审批[4] -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 做好风险评估[4]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4] -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