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中信银行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1][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2月16日核准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变更正式生效 [2][3] - 自2025年12月16日起,公司正式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相关制度与人事变动 - 随着监事会取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同时废止 [2] - 修订后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同时生效 [3] - 魏国斌、孙祁祥、李蓉、程普升、张纯、曾玉芳共六位监事不再担任职务,并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及未决争议 [2] 变更程序与信息披露 - 此次公司治理结构变更履行了完整的内部审议程序,包括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1][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 [4] - 公司通过编号为临2025-084和临2025-083的公告,向市场正式披露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章程获核准的事项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