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会议决议有效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包括关于子公司土地收储、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暨关联交易、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1][2] 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 - 因政府项目建设规划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精工钢结构与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收储补偿总价约3.8亿元 [5][7] - 交易标的为武汉盘龙城精工产业园地块中属于湖北精工的部分,土地面积为142,117.94平方米,建筑面积75,027.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10][14] - 根据评估报告,收储的土地及房产评估值为32,287.62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搬迁奖励金额为5,725.79万元,合计收储补偿为38,013.41万元 [12][15] - 补偿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协议签订30日内支付20%,根据腾退搬迁进度分批次支付60%,完成全部腾退搬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 [16] - 本次拆迁补偿收到的3.8亿元款项,预计将对未来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和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 [6][17] - 本次收储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19][21][23] 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暨关联交易 -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6,500万元 [29][31] - 关联方精工复材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0] - 合同标的为精工复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8,546.97平方米,包含4栋厂房、1栋综合楼等,工期300天 [36] - 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38]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未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40]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有一项同类关联交易,为2025年2月12日审议通过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14,860万元 [41]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5,000万元,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并补充营运资金 [45][46] - 增资完成后,浙江精工的注册资本将由120,797.647万元增加至135,797.647万元 [46] - 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45][47][48] - 增资有助于优化浙江精工的资本结构,增强其资本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4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