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exchange amends float rules to strengthen city's status as global finance hub

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修订 - 香港交易所修订了上市后公众持股量规定 旨在为公司提供管理资本的更大灵活性并增强市场透明度[1] - 新规将允许上市公司满足一项替代的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 要求上市类别至少10%的已发行股份且市值超过10亿港元[1] - 对于中国大陆上市的公司 其香港股份必须至少占总已发行股份的5%或市值至少达到10亿港元[2] 规则修订细节与目的 - 当前规定要求发行人确保至少25%的已发行股份由公众持有 但对于上市时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的公司 港交所可接受15%至25%的较低公众持股量[4] - 此次改革旨在为股份回购等交易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效率[3] - 新要求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3] 市场影响与预期效果 - 市场参与者预计改革将提振市场流动性并吸引更多优质公司 从而增强香港资本市场的整体竞争力[5] - 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董事总经理表示 分层公众持股结构有助于通过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来增强市场流动性[6] - 改革还应支持更多大型公司和A+H股在香港上市 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6] - 德勤中国华南区主管合伙人指出 公司能更有效地根据市场状况和战略重点调整股权结构 为资本管理提供了亟需的灵活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