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海顺新材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与浙江久诚签订《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二)》,对原租赁协议租金条款进行调整 [2] - 协议调整涉及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5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租金按原协议约定价格的90%执行 [2] - 第二阶段为2030年10月1日至2035年9月30日,租金将根据浙江海顺实际使用2车间3楼和4楼的情况确定,租赁面积共9900平方米 [2] 租金调整具体条款 - 在第二阶段,若启用的面积暂未超过4450平方米,则租金按原协议约定价格的90%执行 [2] - 在第二阶段,若任一时点启用的面积超过4450平方米,则自该时点之后的租金均按照原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 [2] - 该议案已于2025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