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 -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12月16日对一家银行启动自律调查,因其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过程中涉嫌违反公平、公正、勤勉尽责原则 [1] - 截至12月18日,年内交易商协会及交易所累计披露的针对企业或个人的债券承销违规处罚或自律调查已达19例 [4] - 为规范市场秩序,交易商协会于2025年6月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并于7月30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直指市场乱象并明确禁止多项违规行为 [7] 主要违规操作模式 - 债券承销发行环节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主要集中在低价承揽、包销或自融返费等特定领域 [4] - “返费”是常见手段,即承销商或发行人向投资人支付好处费,以促使投资人以更高价格或更低利率购买债券,从而人为扭曲市场价格 [4] - “低价承销”是突出问题,部分承销商为争取业务以低于成本的费率报价,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5] - “自融”行为更为隐蔽,通常表现为发行企业通过自己控制的关联方认购债券,或借助结构化产品进行利益输送,制造虚假市场需求 [5] 市场竞争格局与机构差异 - 券商和银行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市场路线有明显差异:券商业务主要在交易所信用债一级发行市场,而银行则在利率债和银行间债券的承销上更具业务优势 [4] - 相比中小型券商,大型银行在合规内控和业务流程方面通常更加严格,在违规操作上“空间有限” [4] - 券商之间为了抢占份额而进行的“地板价”竞争尤为突出 [5] - 券商和银行偏爱采取低价承销策略,本质上是为了维护机构客户关系,并试图通过其他业务来弥补收益 [7] 承销机构排名与自律管理 - 根据表格数据,2025年1-11月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额排名前五的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3739.9亿元)、兴业银行(3304.7亿元)、中国银行(2912.8亿元)、建设银行(2782.7亿元)、招商银行(2723.3亿元)[2] - 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签署机构已增至168家,2025年新签署机构共计15家,其中银行机构包括威海银行、温州银行等7家 [8] - 根据交易商协会市场评价,吉林银行、东莞农商行、江西银行等三家机构被评为D档,若机构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其主承销业务资格将被取消 [8] 典型案例与监管关注 - 今年8月,交易商协会曾一次性披露5份罚单,剑指“自融+代持”、“隐蔽性返费”等违规行为 [5] - 今年7月11日,交易商协会对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涉及某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的中标承销费问题,随后调查发现发行人涉嫌存在引导价格等情形 [5][6]
年内19例!债券承销为何频被交易商协会“点名”?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18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