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 建立健全烟草生产经营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
智通财经网·2025-12-18 09:1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旨在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管执法,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1][2] 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 - 有效推进境外烟草制假源头打击,加强国际执法协作,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纳入外交日常工作,针对境外重点区域的制假窝点、走私团伙实施源头打击,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 [3] - 全力打击海上烟草走私,加强海陆联动执法协作,常态化开展沿海岸线反走私巡查,强化重点海域、主要航线动态监控,精准打击母船贩运、中巴过驳、陆岸分销等走私活动 [3] - 强化陆路边境和口岸涉烟问题综合整治,加强对国内烟草企业境外机构、合资企业和境外经销商的监管,严防出口烟草专卖品及电子烟等产品走私回流,严厉打击沿边非设关地偷运、伪报品名通关等形式的走私 [4] - 加强各类特殊区域涉烟治理,深化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海关监管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的有效实施,全面加强对免税烟草制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进出口的全流程监管 [4] - 加强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国际邮包涉烟风险管控,加大对船舶、车辆、航空器等运输工具的查验力度,提升跨境电商物流、国际邮包过机检查拦截效能,精准打击利用新技术新渠道走私烟草行为 [5] 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 - 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建立健全烟草生产经营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烟草种质资源、种子销售、烟叶种植收购销售进出口、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生产销售的监管 [1][7] - 加大对非法经营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和侵犯涉烟产品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阻断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流入制假窝点 [1][7] - 严格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关键岗位人员和离职、退休人员管理,对参与涉烟违法活动的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1][7] - 加强烟草制假源头治理,紧盯制假活动新动向,针对重点地区深入开展源头打击和排查整治,严惩制假生产幕后组织者和团伙骨干,深挖背后“保护伞” [7] - 防范烟草制假转移扩散,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偏远山村、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的监控巡查 [8] - 严查非法储存、运输、寄递涉烟产品,强化涉烟仓储场所日常监管,加强物流渠道涉烟监管,全力截断违法涉烟产品运输通道,加强寄递渠道监管并严格执行寄递限量规定 [8] - 整治违法分销零售涉烟产品,持续加强分销、零售领域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售卖各类违法涉烟产品行为,整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真品烟、走私涉烟产品的违法行为 [8] - 清理整治互联网违法销售涉烟产品,加强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提升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监测预警能力,穿透式打击治理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涉烟违法活动 [9] - 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制售“上头电子烟”、不含烟碱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9] - 遏制新的涉烟违法活动,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口含烟、尼古丁袋、烟膏等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空管烟、茶烟、花烟等外观形状、使用方式、主要功能与烟草类似的产品和简易制烟机械等行为 [10] 强化支撑保障 - 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烟草行业垂直管理体系和烟草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健全部门间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11] - 强化技术装备支撑,加强执法部门所需执法装备和能力建设,支持智能安检识别设备、快速烟草检测仪器等新型装备研制与运用,完善国内外烟草标样数据库 [11] - 强化专业执法力量,加快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提升大数据分析、情报研判、电子证据收集等专业素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