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2025-12-18 06:3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核心观点 - 中国生态环境部拟修订并收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引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保障公众健康 新标准将分两阶段实施 为各地留出准备期以实现平稳过渡 [1][2][6] 修订背景与动因 - 现行标准实施以来中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2015年至2024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36% 重污染天数减少68% PM2.5达标城市达252个 [2] - 修订旨在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 因PM2.5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 且国内外研究均证实其健康危害 [2] - 修订旨在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要求203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低于25微克/立方米 但目前近半数(124个)达标城市尚未达到此水平 [2] - 修订旨在逐步接轨国际先进标准 因美国、欧盟、韩国等已收严PM2.5限值 而中国现行二级限值相对宽松 [3] 主要修订内容 - 收严对健康影响最大的PM2.5浓度限值 将年均和日均二级限值分别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 将日均一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 [4] - 同步收严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限值 将年均和日均二级限值分别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 [4] - 收严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气态前体物的浓度限值 但未修订臭氧和一氧化碳限值 [4] - 优化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与评价方法 细化敏感人群分类 并引入例外事件等方法以更科学地评价自然因素影响 [4] 分阶段实施计划 - 第一阶段(2026年至2030年)执行颗粒物过渡限值 PM2.5年均和日均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 PM10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 其他污染物维持现行限值 [5] - 第二阶段自2031年起 全面执行修订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6] - 设置过渡期旨在继续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同时为各地留出准备期以降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压力 [6]